今天等了一下午,要来和我讨论广告的人还没有来。但是blog不能停。于是准备写这个系列第二篇文章:广告即讯息。
为什么搜索引擎的广告效果如此之好,会引发大家争相去开发上下文匹配广告系统?
很简单,当我们定义搜索行为的时候,实际上是针对一个内容范围作定义。所以我们搜索出来的内容都可以说是广告的注解。而匹配出来的广告实际上反而成了最精确的信息定义结果。
然后加上一些不会被人讨厌的效果展现,Google效果不好才是鬼呢。
如果我们深入想想这个话题,其实在搜索结果出来的那些条目,也可以说是广告。因为每一条都可以形成对广告的诠释。但是不是说类似竞价排名就是好的广告效果,强行去做的话只能矫枉过正。
但是问题就在于,既然所有的内容商为Google提供了广告的诠释,但是却没有从中获取收益。所以这样的广告系统还会进行变革。另外这种系统也许并不是适合其它的领域。
不过,我想这将是另外一个话题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