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eso从Google回来,再次提到“20%的事情”。
有趣的是,当韩磊在Feedsky开技术交流会的时候,说到“如果程序员能够发挥自己能力的40%,就谢天谢地了”。
其实每个人都是如此,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,我们集中精力做事情的可能也就是60%。而某些需要大量脑力劳动的工作更少。
所以Google拿20%的时间让员工创新,看似是解放一些人,但是实际上还是把程序员拴在Google这一个大车轮上,内部创业总比大家都跑到外面创业好嘛。
所以,这固然是一件值得我们学习的事情,但是也没有必要大肆宣扬。而且围绕这个20%的其他数字我们还有许许多多,不知道的东西。毕竟Google也是一个公司,而不是一个实验室。所以我们宁可相信Google有非常严格的流程和文化,事实上也是如此,不然他们也不会解雇写Blog的员工,而国内的blog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八股文。
我们今天看到的Goolge,无论是从报道中还是去参观的,都是Google的一面,还需要很多面去看Google。我也相信创新,但是所有的创新都要围绕这一个坚实的基础。就好像我们希望改一个摩天大楼,特别的设计酷的二五八万一样,但是地基却没有打好,这样大楼随时可能会踏,还怎么创新?
所以企业最重要的,还是自己的基本功,这些练好了,自然会强大起来。就像今天的Google,有着无与伦比的收入,所以在美国,也有很多人认为他们是一个运营强于技术的公司呢。
BTW:本周因为要参加互联网论坛,技术沙龙继续停一期。

我在另一个人的blog里看到一句很经典的话,就是“我尽量保持自己blog的原创性,同时尽量提出自己的观点而少做些评论”。吕欣欣的文章看上去总是在跟着洪波的屁股走。不能否认,一个人可以多从其他人那里得到经验,但我认为更重要的还是培养自己的观点,发挥自己的能动性。要不然就太容易形成依赖别人的惰性了。
Comment by mara's suggestion — April 7, 2006 @ 9:10 pm
呵呵,楼上的意见很有意思。如果我想在keso背后亦步亦趋,那么我就不会从Donews离开作自己的独立Blog,我只想写我自己想些的东西。
当然,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。
Comment by 吕欣欣 — April 7, 2006 @ 10:24 pm
一楼说的有道理,做蟑螂老鼠苍蝇蚂蚁都可以,就是不能做跟屁虫,俺也要批评吕总!^_^
Comment by 郭大虾 — April 8, 2006 @ 12:13 am
Interesting,
A toronto based venture BubbleShare also has something similar to the 20% pratice in place, they call this the ‘friday night bs session’. the recent product of this ‘bs session’ is the BubbleZoom feature:
http://weblog.bubbleshare.com/articles/2006/03/08/new-features
so there are immediate values to this practice, as well as the obvious long term goal to keep employees motivated.
Comment by Timothy Li — April 13, 2006 @ 11:49 p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