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次谢文的离职,就想就这个话题来写一篇Blog,但是迟迟没有动笔,今天看到老冒离职的消息(这里和这里),终于决定把这个话题写出来。
先说说冒哥的事情,下午回到公司,新浪的金磊告诉我:“老冒走了。”我吓了一跳,立刻打电话问候。电话那头冒哥倒很爽快:“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嘛,所以走了。”
在我的思想里,当公司创立的时候,如果只有一个创业者,那么公司是属于创业者的。之后有其他股东加入,那么公司的体制会发生变化。例如我们,现在由投资者进入,那么公司是股东的,而我现在的身份只不过是股东+股东选择出来的管理者而已。当如果有一天,我的能力无法满足公司的要求,自然可以由人来替代,而我又变成了股东。
所以公司属于股东,并不属于创业者。当然,如果当公司实行了员工持股计划,那么员工也会成为企业的主人,而管理者属于职业经理人,他们的职责是为股东创造价值。
所以,很多职业经理人的矛盾就在这里。实际上他们更多的是一个执行者,来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方案,CEO:首席执行官,很明确地告诉你就是负责执行的。但是很多的职业经理人却希望拥有更多的权力,来影响决策。
当然,好的股东会给与大家这样的权利,但是当权力被滥用或者超出权限的时候,自然会产生矛盾。
所以,每一个创业者,当你们准备融资的时候,你们能承受从创业者到职业经理人的转变吗?这个转变,往往是很痛苦的。
Filed under: 我的评论 — lvxinxin @ 11:20 pm

你好,偶想和你交换友情链接,我已经作好你的链接了!
Comment by 天涯行客 — December 14, 2006 @ 10:33 pm
该转变的时候,不就得”忍痛割爱”嘛>
Comment by kereal — December 15, 2006 @ 1:10 pm
我想说的是:老冒对于uuzone的缘分也许就到这里。创业者也好、职业经理人也好,角色的转换和个人理想如果有错位,那末个人选择离开完全可以理解。
企业的成长,不应该带有过多个人感情,否则这个企业就长不大。(真的很难 很多很多的创业者都对自己的企业带有很深很深的感情。:)就像自己的孩子。人之天性,怎可避免呢。。。)
Comment by 西哈土豆 — December 15, 2006 @ 9:05 pm